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津银罚〔2019〕6号)显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