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研究局“周天勇看一带一路”系列稿件NO.005
作者|周天勇(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讲座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
如何在需要在国际关系“义利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合作共赢思想指导下,科学实施“一带一路”规划,把好事办实和办好?这需要有清晰的思路,正确的战略方案,有效运转的体制和机制。既要关注重点开放战略转型、转移过剩但优质产能、人民币国际化和标准规则等软实力走出去,还要科学调控、部门协调、中观协同,而微观在防控风险的同时,要有活力、效率和竞争力。
一、中国更高层次经济开放:四个方面的战略转型
从与中国国民经济转型和国际经济关系变化看,要升级对外有关的工业化战略,经济开放和“一带一路”规划要为中国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服务,还要稳步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中国对世界金融体系建设的补充,以及中国标准和模式等软实力的走出去。
首先,从以往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化战略,向出口升级替代的工业化战略转型。
一是升级出口产品替代。实施工业2025战略,推进智能制造,改造和提高装备水平,倡导制造的工程师和工匠精神,提升国内产品的质量,与需求变化和多样性相适应而设定产品的性能,推广个性化、定制化、小批量、分步式等制造和生产方式,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升级换代,有技术、性能和质量等诸方面的竞争力。
二是用品牌技术知识促进出口替代。鼓励硬技术研发,并应用于中国制造,形成中国自主知识技术和品牌,并在国际市场上得到认可。还要鼓励企业在外并购装备和有技术含量的制造业企业,在外生产制造,避免贸易保护,并通过采购国内装备制造、原料、中间产品等,关联地带动国内产业出口。
三是扩大和增加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多交叉、高密集、高复合、高集成、高价值的领域和产品规模。比如,推动高铁、核电、航天、航空、特高压变电、导航等产品和装备的出口。
四是不仅技术和产品要走出去,渠道也要走出去。即形成自己的出口渠道,实现对过去多由外商掌控销售的替代。鼓励企业在外建立自己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并在防范风险的情况下,收购国外著名和运营效果较好的商业品牌和销售网络。各门类产品生产和出口销售,应当建立行业协会,形成出口价格协调机制,扼制多头竞争;建立全球批发、出口和各地区代理,甚至零售等上下游一体的商业网络,掌握销售的主动权,控制销售环节的利益漏损流失。从区域上讲,还需要通过“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开拓新的替代性的出口市场。
其次,既要通过供给侧改革,政策向实体经济倾斜,做强国内制造业,也要转移一部分国内剩余优质产能。在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需要政府放弃一些过去传统的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尽快把对外投资体制从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为主、审批为辅,且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构建对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促进体制。中国政府可以主动出面,与有关国家达成投资保护双边和多边协定。推动与有关国家已签署的共同行动计划、自贸协定、重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双边共识的尽快落实。
郭朝先等学者研究,应当制定相应的促进与政策措施。包括:对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可以给予所得税优惠和关税优惠鼓励;制定相应的金融、保险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外贸与外援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搭建以政府为主体的跨国产能合作的情报平台与情报网络体系;研究建立跨国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库,向相关企业提供境外项目信息。
郭朝先等还提出,日本跨国公司“母子工厂”体系为我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思路。所谓“母子工厂”体系,就是将中国在新兴市场国家投资的产能作为承载一般产品和技术的“子工厂”,而将中国国内的工厂建设成为具有技术支援、开发试制、先进制造技术应用和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功能的“母工厂”,通过“母子工厂”体系建设,既有序推进中国过剩产能的输出和转移,又通过提高本土的生产效率提升竞争能力,解决要素成本快速上涨的问题。建立多元化海外用人机制,大力实施“中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基层管理人才及操作人员本土化”的人力资源战略。中高级人才国际化即引进一些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熟悉国际运营模式的高级人才,利用外籍雇员的语言和管理经验上的优势,推动跨国产能合作。在中高级国际化人才的开发上,可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延揽两方面相结合措施。
第三,中国资金和人民币协同谨慎走出去,适度输出资本,逐步发展驻外金融机构,形成中国参与补充的世界金融秩序。从资本需求的角度看,未来十年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所需的对外投资的资本数额巨大。“一带一路”规划设施中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需要提供股权投入资金、短中长期贷款、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各类保险,建设和产业走出去与金融资本走出去配套同步进行;需要中国银行、投行、保险、基金等等资本和财富管理经营机构,对外提供资本供需和其他服务业务,需要到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构,经营来自中国、所在国和其他地区的资本。
“一带一路”项目,更多地应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为多方投资参与的有限责任方式;并更多地利用当地金融机构、世界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资金,以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融资风险。
连平等学者认为,谨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拓宽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在国内建立一个面向全球发行和交易、更具深度、广度和开放度的人民币债券市场;积极在国内自贸区和中东等地,构建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对外直接投资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资产型”转变,双方协商,在贸易和投资中绑定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优化离岸市场布局。
经济规模大国,其货币成为国际主权货币有着融资成本低、转移通货膨胀、获得铸币税、左右世界汇率、影响大宗商品价格、财政货币政策国际间对话强位势等方面的利益。然而,后发经济大国国家货币国际化的进程,总是受到先发经济大国国家的博弈。因此,人民币在“一带一路”规划实施进程中,通过投资贸易等国际化投放量加大,如果不能及时回流,国际市场上人民币过多,又不能被他国投资、贸易和资产等吸收,加上资本市场投资者做空,可能会造成像1980年广场协议后日元大幅度跳水式的币值急剧贬值风险,引发国内股市和房市等危机。因此,“一带一路”过程中的人民币国际化,一定要谨慎而又稳步地推进。
第四,中国标准、规则、秩序、文化走出去,为合作共赢、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中国应有的贡献。
一是落实《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加快制定和实施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专项规划,助推国际装备和产能制造合作。主要在电力、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中医药、烟花爆竹、茶叶等传统产业领域,推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同时,在设施联通、能源资源合作等方面,组织翻译急需的中国国家、行业标准外文版,促进“中国标准”的推广和应用。
二是补充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国际规则,完善国际经济秩序。目前全球多个贸易组织和体系之间没有相互协调的统一机制,由中国主导的“一带一路”倡议可在未来协助制定新的贸易规则体系。在推进“一带一路”规划实施过程中,同参与各国共同商定贸易投资协定的统一标准,使之成为一套规则体系,在国际投资和贸易制度方面推进便利化、一体化、和谐化进程。并且,通过“一带一路”规划实施,建立对话和磋商峰会,协调组织,金融机构,与建设、生产和服务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国际主权货币多元化等等,共同形成和完善国际经济秩序。
扩大中国文化价值观的国际传播和融合,中国发展模式走出去。特别是需要宣传中国发展模式,在对方认可和有需要意愿的前提下,帮助其理解中国发展道路,梳理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具体讲,可以鼓励国内非政府民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走出去”企业等,在受助国愿意的前提下,帮助“一带一路”国家,有偿、优惠,甚至免费研究和制定宏观的五年和十年发展规划;鼓励帮助研究制定其中观的产业、区域、流域、城市、交通等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区域落地方面,可以帮助其制定港口及临港产业区、经济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的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和产业布置;还可以介绍中国的体制机制,帮助其设计宏观调控、准入监管、市场体系、企业制度、法律体系等情况和经验,使中国成功的发展模式,为世界发展中国家,贡献发展进步的智慧和文明。
二、科学的开放规划指导和部门协调
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海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统计局等,应当对境内和对外投资与国内GDP增长关系的平衡,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市场、金融和资本等帐户收支(资金流出和流入),对外要素投入收益等等,有一个完整的统计和核算,做到内外发展规划心中有数,科学协同。对外经济开放和“一带一路”行动 ,从宏观上讲,结合国际关系方略,奋发有为谋划,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对外经济开放战略,安排年度“一带一路”规划实施指导,平衡国内外间的进出口与国际收支。
对每年安排的国际公共产品、国际准公共产品和国家产品,需要进行分类,公共和商业性不同的项目,由不同的资金渠道去解决;准公共的项目,采取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方式进行。国家要对中长期项目、财力与投入作出预算和安排,每年根据财力进行调整,防止资金的超国力支出。
从中央和国务院对对外经济开放的管理和调控看,在顶层规划方面,宜粗不宜细,宜宏观不宜微观,定位于方向性和指导性。但是在第一层级上,应当有产业合作导纲。也可以以民间第三方的方式,参与所在国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等的研究和制定。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相当重要。防止偏重基础设施部门,忽视产业部门,投资和建设单兵突进,形不成产业关联效应。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可以联合对国内过剩产业摸底,对资产、装备、管理力量、市场开拓、涉外能力等,以及可以向外转移的有一个统计和排队,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梯度及其接纳转移产业的各方面条件也摸底排队,动态形成每年指导性的规划,作为“十三五”规划,以及“一带一路”战规划的动态和落实性组成部分。
国家有关部门对“走出去”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管产业到管资本,除了后面说的要求决策时有可行性研究和法律咨询外,还要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求;对经营绩效、项目失败等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有关部门建立国外市场需求、价格水平、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发展阶段和水平、政治社会风险、法律陷阱、营商环境排名、税收制度、重点风险国家和地区等信息库和发布制度,向“走出去”企业发布。
三、开放的中观协同和关联推进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铁路、高速、高铁、城市地铁、油气管道、发电和输电网、港口、机场等的建设,应当有综合开发的意识。如将交通建设周边的土地划归中方,给以商业开发权,在站点城市可以开发居住和商业房地产;在港口、机场和水陆交通枢纽地,可以建设临港产业加工园区、物流服务等产业园区。比如,在油气管道建设时,如果有油气资源,提出勘探设想,预留下游炼油化工等项目,规划石油化工产业园区,形成上下游一体化,拉长产业链,延升价值链。将“一带一路”建设与转移国内产业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进行,“一带一路”建设意图与国内各行业进行信息和规划对接,双方共同在走出去谈判时,提出组合性的要求,使中央的“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既有基础设施骨干,又有产业发展内容,无论对于中国,还是所在国,都是合作双赢、利益共享的投资、开发和建设模式。
企业投资和建设等走出去,要与进出口贸易、金融、总承包、设计、经营等服务和商业模式相分工和结合,形成综合的多个方面的贸易、金融、技术、服务等效益。从总承包、技术供给、科研设计、建筑安装、投产、经营管理、运输销售、培训教育、维护修缮等全过程参与,全价值链融入。
“走出去”的企业要对国内产品和产业形成衔接和带动作用,形成与国内有关企业垂直和平行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历史看,开始是单个企业,单个项目走出去,单兵独进,项目综合性和对国内的带动性不够。从转型的角度看,应当逐步与国内进出口贸易、金融、总承包、设计、经营等内外服务和商业模式相结合,形成综合的多个方面的贸易、金融、技术、服务等效益,使因项目配套不够而存在的外部不经济性降低;在国外设厂组装,国内供应组件、关键零部件、一部分原材料;在他国建设通信网络和基站,向其出口通信终端;在国外形成的品牌和市场,能与国内的装备、组件、原料等形成供需关系,并带动国内产品的销售,则会形成走出去的内外关联效应。
“一带一路”南北之间,也需要进行分工,并且关注重点区域。经济开放与运输成本密切相关,海上通道的运输成本要比陆路成本低。印度、东南亚、南亚和北非“一路”是人口较为稠密地区,是市场具有成长性的区域。中国在这一地区的目的,就是在共赢的基础上,获得市场经济利益。北部“一带”可能人口密度较小,有的人口萎缩老化,经济成长性差。“一带”主要是为了取得国内经济发展的资源,形成这些国家与中国合作共赢的互补关系。比较成本、效益和风险,打通欧亚大陆陆上交通通道,进行一些质量小、价值大、要求快捷、适宜陆上进行的目的地在内陆的货物运输;并且根据市场,结合本地产业的需要,形成能源、交通和产业的协同发展。
四、微观既有竞争力和又能防范风险的体制和机制
在更高层次对外经济开放和“一带一路”规划实施上,市场仍然是配置资源的基础,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运作更重要的是按照国际市场经济规则、投资国法律、市场需求、生产成本、价格水平、经济趋势、风险和不确定性等信息的调节,决定投资哪里,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而企业适应于国际市场调节,前提是一个其体制和机构适应于国际市场的竞争。首先,对外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形成现代防风险有竞争力的开放经济新体制和机制。
(1)形成国内投资机构,国有控股企业,母公司与对外投资入股企业,以及子公司之间形式不同但有效的管控体系。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转嫁。
(2)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对走出去的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即现代跨国公司模式的体制改革,民企向现代股份和家庭跨国公司体制转型提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包括民营企业,都可以吸收所在国政府或公司,其他如新加坡、韩国、印度、欧洲各国,甚至美国、日本等国的战略投资者入股,形成现代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多国多方公司体制。
(3)形成既有活力效率,又有监督和风险防范的治理结构。如合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需要有本土人员;执行层应成为或聘请熟悉现代国际跨国公司运作的职业经理人,公司层次需要扁平化。
其次,形成企业在外投资和经营合作竞争的协调机制。当然,中国在外的同行业企业,不能明显地形成行业内同谋,影响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国在外企业与国外其他企业在海外公平竞争,然而,如果中国同行业企业在国外撬行压价、自相残杀,甚至不惜亏本也要打垮对方,也是一种不正当的恶性竞争。出于国家利益,应当建立有效的在外企业行为协调机制,对此进行干预。在防止别国提出共谋垄断之嫌的前提下,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形成中国在外企业市场竞争联席协调机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形成企业在外投资和经营合作竞争的协调机制。
再次,“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外项目投资一定要有真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谈判签约的律师咨询。需要整理和总结一些中国民营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失败的案例,进行警示。舍得在防范风险上花小钱而避免大的投资损失,杜绝项目可批性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民营企业,倡议其在“走出去”投资项目时,认真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法律咨询。由于是国有出资,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在外投资项目,必须规定要聘请有水平的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一些特别重大的投资和并购项目,还要聘请两家咨询机构背靠背进行可行性研究,使投资决策时,对项目的市场需求、价格趋势、总投资(包括社会责任支出)成本、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不确定性,市场、价格、政企关系、法律等风险,有一个科学、客观和趋势性的分析。重大决策按照程序既科学又讲求效率地进行,国有企业在外重大投资项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银行、保险、基金、结算等机构,应当以可行研究报告,以及自己的项目评估报告,据此给以金融服务支持。
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要相互分工合作。从领域上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可以在基础设施,在重化工业生产能力投资建设中发挥作用;民营企业,包括一部分从事轻工业制造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可以在诸多产业,如制造业和服务业投资建设方面作为主力。从走出去企业组织形式上看,可以通过走出去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股权结构多元、治理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转有效、监督到位的现代跨国公司;发挥优势互补、抱团出海、利益分享、风险共防的动力和竞争优势。产业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如在产业上下游上发挥各自的装备、技术和营销等优势,进行合理的分工协作;如在主件组装生产与组件配套生产方面形成分工协作;如在项目设计、融资服务、物流仓储等方面,形成横向分工协作。这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分工协作,使投资建设运营,既有规范,又有活力;既有程序,又有效率;既有体制优势,又能规避不合理的贸易障碍。为推动“一带一路”规划的实施,注入强大的活力和动力。
更高层次的经济开放和“一带一路”规划,是中国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在奋发有为外交理念指导下,新时期中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重大调整,既是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工程。需要从学术上理解更高层次和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规划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经济学逻辑,在实践上自觉地合理调控和科学实施,把设想和蓝图变成中国对外关系、经济开放和共同进步的成就,在中国自己向现代化迈进的同时,中华民族对全人类的发展也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往期回顾:
第一期:周天勇: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供给品几个模糊问题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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